他們站著上課--談體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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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邦 於 2003/05/12 10:46 | |
他們站著上課--談體罰 | |
這也算是一個值得討論的校園教學運作中的實例吧 在5月八日的《自由時報》上面看到的 ************ ■他們站著上課 ☉李淑惠 五月五日早上八點十分,我走進任教的一年二十一班舞蹈班,班上瀰漫 主任上來五樓處理,學生們「終於」敢坐下來,好好上課,但是,當我 第二天我又去上課,情形竟然和前一天一樣,只有我的課,學生是坐著, 第一、行政體系可以在每個任課老師的課堂上處罰學生嗎?老師的教學 第二、此事只有我一人提出異議,其他約十位老師的沉默配合,是為什 第三、即使動機正確而手段方法錯誤結果會是怎樣?我們可以容許嗎? 第四、在學校裡,所謂「連坐法」的處罰方式,符合教育原理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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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邦轉貼 於 2003/05/12 10:49 | |
Re:他們站著上課--談體罰 | |
自由時報5月12日 我看「他們站著上課」 林卦山 拜讀李淑惠「他們站著上課」一文(自由廣場,五月八日),想起五十年前就讀國校、三十年前任教國小,看兒童受虐待與屈辱式體罰,那種逆來順受、不敢有任何反抗的無助場景。如今,半個世紀過去了,惡形依舊,惡狀依然。 是怎樣的心情,老師會做如此反文明、反教育的體罰?是怎樣的心境,一群高中生對如此不當、反動的體罰,竟然不敢異議、不敢反抗?又是怎樣的因由,全校師生、行政系統,對如此惡質的行徑,竟然冷漠以對、視若無睹? 一九八七年七月十四日,橫行台灣近半世紀的戒嚴被解除了,威權體制下的警備總部裁撤了。但,看「他們站著上課」的恐怖場景,悚然地,驚悸於迄今「警備總部」的陰魂,不散地轉移潛藏在人們的心中。那些班上的學生,每個人大腦裡似乎都有個警備總部;那些老師和行政系統的神經意志當中也都有一個警備總部。如果不是潛存類似警總的恐怖陰影,何來對如此不當的體罰不敢反抗?對惡質的體罰行徑這般冷漠? 當我們忘記了什麼,就不會追求什麼。經歷近半世紀戒嚴統治的台灣,幾乎是心靈鎖國五十年│疏離進步的文明,被奴役於無形中,做「自由人」的自由意志已經被抽離了。這樣的人民,就只會乖乖受治、受罰,卻失去了公義與是非的判斷能力;面對於不合理、不合法,也缺乏道德的勇氣。 作為一個健康的國民,在民主多元的時代,很多事可能要學習讓步,但生命的自主權絕對不能讓步。只有如此的尊嚴,才能超越宿命、遠離被奴役。 (作者為慈林天從讀書會會員,林卦山是筆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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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邦轉貼 於 2003/05/12 11:00 | |
Re:他們站著上課--談體罰 | |
http://groups.google.com.tw/groups?dq=&hl;=zh-TW&lr;=lang_zh-TW&ie;=UTF-8&oe;=UTF-8&threadm;=46EQIe%246OW%40whshs.cs.nccu.edu.tw&prev;=/groups%3Fhl%3Dzh-TW%26lr%3Dlang_zh-TW%26ie%3DUTF-8%26oe%3DUTF-8%26group%3Dtw.bbs.alumni.whshs 寄件者:讀書吧 主旨:Re: 轉錄:他們站著上課 ※ 引述《wubai (TravelBear)》之銘言: |
阿邦 於 2003/05/12 11:02 | |
Re:他們站著上課--談體罰 | |
教師的體罰,往往對學生造成莫大的傷害. 網友不知是否有類似的經驗,敬請不吝留言. |
恆愛台 於 2003/05/12 15:55 | |
Re:他們站著上課--談體罰 | |
這個還是小巫事件。。。。。 我們曾經驗過 讓三.四年級生來說些更精彩的吧!..................^+++++^ |
恆愛台 於 2003/05/12 16:00 | |
Re:他們站著上課--談體罰 | |
喔!∼∼∼比較健康的是全班操場跑一圈.............【還可以順便玩一下向前向後跑∼玩追人遊戲】 |
阿邦 於 2003/05/12 16:13 | |
Re:他們站著上課--談體罰 | |
恆愛台兄: 謝謝您的灌水,經常看到您在外獨和茶版的發言,很佩服您的用心. 我印象中最深刻的體罰,是國中時,一次午休,同學傳東西給我,我迷迷糊糊地接過來, |
恆愛台 於 2003/05/12 18:37 | |
Re:他們站著上課--談體罰 | |
【罰我在大太陽下跪在操場的水泥地上,又熱又燙,整個人快要曬得脫水了,回家後,大病一場.】∼幹!真狠毒! 我那次也是正好一本黃色書籍,傳到我抽屜...........結果升旗時,教師抽查書包!真衰∼∼∼ 【竟然罰我對著女生班級,大聲說^+++++^{{{我以後不看黃色小說了!}}}.....他媽的∼十遍欸!】真糗∼ ^+++++^ |
恆愛台 於 2003/05/12 18:41 | |
Re:他們站著上課--談體罰 | |
喔!我想起來啦!............老師還問我【一晚上都打幾次手槍】???幹!連這種私事都調查? 真是。。。。。。%$$#@$$%↑∼ ^+++++^【以前在學校實在太寶了吧?】 |
阿邦轉貼 於 2003/05/13 08:50 | |
Re:他們站著上課--談體罰 | |
人本教育基金會新聞稿 這才是不適任教師! --從桃園青溪國中訓導主任暴戾治校案談起
一切都還停留在原點。 還是只把身體衰弱、患精神疾病、被宣告判刑等三類認定為「不適任」 然而,什麼才是不適任老師呢?除了行為不檢有損師道、被宣告判刑外 但這樣的老師,如果只是一個普通班級的老師,大不了只荼毒了一個班 以桃園青溪國中的張瑩仁主任為例,在學校擔任主任已有二十幾年資歷 這種種違反法令、違背教育良知的行徑宛如流氓,不但是公然進行,甚 這一切都是因為教育界傳承了官僚機構「官官相護」的陋習,「師師相 我們瞭解要處理「不適任老師」,是政府很棘手的問題,但卻是學生最 青溪國中絕對不是單一個案,明天起,我們將透過一系列個案探討,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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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邦轉貼 於 2003/05/13 08:51 | |
Re:他們站著上課--談體罰 | |
嚴厲譴責校園凌虐傷害學生!! Anonymous ——司法單位應主動偵辦遏阻學校惡質教師繼續凌虐傷害學生(童)!! 03/29/2003立報等媒體報導,桃園縣清溪國中訓導主任張螢仁,被學生家長指控「暴戾治校」,當搜查到學生帶手機,在沒收之餘,還在司令台上公然將手機摔毀;全校集會訓話時,除了把講話的學生叫上台外,還喝令學生跪下,不從即當眾摑掌逼迫;發現學生上網咖,不僅將學生剃光頭還要上台「亮相」,加以羞辱……致使受害學生身心嚴重受創!! 按,教師等教育工作人員打罵學生所觸犯的相關法令與侵犯人權等至少有如下所述款項: 一、《世界人權宣言》(12/10/1948 通過) 第3條 : 人人有權享有生命、自由與人身安全。 第5條 : 任何人不容加以酷刑,或施以殘忍不人道或侮慢之待遇或處罰。 二、《憲法》 第08條 : (人身自由) 人民身体之自由應予保障。 第22條 : (基本人權保障)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第24條 : (公務員責任及國家賠償責任) 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民事之責任,被 害人民就其所受損害並得依法律向國家請求賠償。 三、《刑法》 第277條 : 第1項,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項,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傷人致死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286條 : 第1項,對於未滿16歲之男女,施以凌虐或以他法妨害其身体之自然發育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87條 : 公務人員於執行職務時,觸犯刑法第277條第1項之罪者,屬公訴罪! 第302條 (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 第304條 (強制罪 ) 第305條 (恐嚇危害安全罪) 第309條 (公然侮辱罪 ) 第310條 (誹謗罪) 第346條 (單純恐嚇罪 ) 四、《兒童福利法》 第26條 : 任何人對於兒童不得有 第2款,身心虐待之行為。 第14款,其他對兒童或利用兒童犯罪或為不當之行為。 第51條 : 本法應受處罰者,除依本法處罰外,其有犯罪嫌疑者,應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五、《教育部行政命令禁止學校体罰學生》教育部民國75年7月24日台(75)國31712號函令: 教師以及從事有關教育工作人員,不得對學生施以体罰(如下所界定)行為: 1.直接接觸學生身体:如打手心或打屁股或打耳光或踢或捏身体任何部位或要求學生互打或自己打自己 或向學生丟粉筆或將垃圾強塞入學生口中…等。 2.未接觸學生身体,但超過學生体能負荷:如罰站或半蹲或跪或伏地挺身或仰臥起坐或青蛙跳或跑操場或 以身体任何部位支撐物品…等。 3.言詞或肢体語言等造成學生心理傷害:如怒罵或譏笑或諷刺或羞(侮)辱或誹謗或威脅或瞪眼或將學生 的課本、作業簿等物品丟棄在地上或用力甩至學生書桌上…… 等。 六、《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民國86年7月16日教育部台(86)參字第八六○八二一六二號令訂定發布, 民國89年11月14日教育部台(89)參字第八九一四二一四○號令修正發布: (部分條文如下敘述) 第四條: 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時,應依下列原則處理: 1. 尊重學生人格尊嚴。 2. 重視學生個別差異。 3. 配合學生心智發展需求。 4. 維護學生受教權益。 5. 發揮教育愛心與耐心。 6. 啟發學生反省與自制能力。 7. 不因個人或少數人錯誤而懲罰全體學生。 第七條: 第七條: 教師應對學生實施生活、學習、生涯、心理與健康等各種輔導。前項輔導需具特殊專業能力者, 得請輔導單位或其他相關單位協助。 第九條: 教師管教學生,應事先瞭解學生行為動機,並明示必要管教之理由。教師不得為情緒性或惡意性 之管教。 第十一條: 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不得因學生之性別、能力或成績、宗教、種族、黨派、地域、家庭背 景、身心障礙、或犯罪紀錄等,而為歧視待遇。 第十二條: 教師應秉客觀、平和、懇切之態度,對涉及爭議之學生為適當勸導,並就爭議事件為公正合理 處置,力謀學生當事人之和諧。 第十六條: 教師管教學生應依學生人格特質、身心健康、家庭因素、行為動機與平時表現等採取下列措 施: 1. 勸導改過、口頭糾正。 2. 取消參加課程表列以外之活動。 3. 留置學生於課後輔導或矯正其行為。(須事先經由學生家長或法定監護人同意始可短間時留置) 4. 調整座位。 5. 適當增加額外作業或工作。 6. 責令道歉或寫悔過書。 7. 扣減學生操行成績。 8. 責令賠償所損害之公物或他人物品等。 9. 其他適當措施。 前項措施於必要時,教師除通知家長或監護人外,得請訓導處、輔導室或其他相關單位協助之。 第十八條: 依第十六條第九款與第十七條第十款之規定,以其他適當措施管教學生時,其執行應經適當程序 ,且不得對學生身心造成傷害。 第十九條: 學生攜帶之物品足以影響學生專心學習或干擾教學活動進行者,教師或學校得保管之,必要時 得通知家長或監護人領回。 第二十一條: 學校應邀集校內相關單位主管、家長會代表、教師代表及學生代表,依本辦法之規定,共同 訂定學校輔導與管教學生要點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後實施。 第二十三條: 學生獎懲委員會審議學生重大違規事件時,應秉公正及不公開原則,瞭解事實經過,並應給予 學生當事人或家長、監護人陳述意見之機會。 第二十九條: 各級學校得訂定懲罰存記及改過銷過要點,以鼓勵學生改過遷善。 以上所述在在揭示「打人罵人」係完全違反世界人權宣言、與憲法等對人身自由與人權之保障,同時觸犯刑法、及兒童福利法、與教育部行政命令禁止學校体罰學生以及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等法令,台灣係一文明地區,同時也是一個法治社會,所以我們不應該做出野蠻粗暴的行為,更不應該知法犯法! 因此,倘若媒體報導學生家長所指控事項屬實的話,該位訓導主任所作所為顯已涉嫌公然違法之反教育行徑,令人不齒!應予嚴厲譴責!!桃園縣政府教育局應追究清溪國中校長未盡到保護學生在校生活安全致遭受傷害之責任!並依刑法第287條所示主動將涉案訓導主任以及校長等違法事項檢送司法單位偵辦,同時要求學校應落實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遏阻學校教育工作人員再度傷害學生! 在此誠摯呼籲該校學生家長,應本著「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善良關懷心胸,捍衛全體學生的教育權;莫以「別人的囝仔死不了」的自私不良心態,力挺學校教育工作人員凌虐傷害學生!大家要知道,「自求」是無法「多福」的,只有團結一致,孩子們在學校裡享受教育的權益才有可能獲得保障! 下列52項校園「暴力教師」凌虐傷害學生(童)案件,是台灣教育之恥!! 黃榮村部長就任後至少已連續發生15案件!!學校教師公然違法(教師法及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等)之反教育反人權的惡質行徑,司法單位應主動調查偵辦,其中若有以退休逃避責任者,除移送法辦外,應追回退休金,同時追究校長與各級政府教育職責單位等瀆職罪責,以還受害者(學生及學生家長或法定監護人)公道,特此嚴正聲明!! |
阿宏 於 2003/05/13 10:00 | |
Re:他們站著上課--談體罰 | |
我對李淑惠提出的第二個問題比較感興趣,也就是: 第二、此事只有我一人提出異議,其他約十位老師的沉默配合,是為什麼? 這是個很值得探討得問題,在中小學其實這種問題很嚴重.在老師都抓不住自己 的自主性與反思性的情況下,我們的教育當然出問題.長期以來我們的師資培育一直 以服從來規訓老師.現在也許好一點點.但老師們還被另一支鉗子鎖住咽喉,就是: 我只要認真帶好學生就好了!. 多少老師以此來安慰自己並奉為教學一輩子的最高指導原則.但是,只以認真為 支柱,安慰也就是麻醉!所以,當一句為學生好下來,也就無關乎手段與目的了( 李淑惠的第四個問題);什麼異議都會被壓下去的,更可怕的是沒壓異議之前可能就沒人敢提了! 也因此,中小學老師們大都以自己的班級為王國,帶好學生就好了!(連教育部都這樣高舉) 對於學校圍牆外的社會脈動或一無所感或膚淺認知!(越往國中小越嚴重) 但時代的變遷會讓圍牆內外更扞格不入!去年928的風波即是一例.號稱代表教師覺醒的教師會 也不免做出狹隘的訴求與行動.所謂覺醒終究起於利益而終於利益罷了!!抄再多的勞動術語也沒用! 教師應該更要常保學習的態度與行動!更要具備敏銳的觀察與反思性!但....這又牽涉到教師 進修的問題.這方面有很大的問題可談.個人也有與行政官僚體系打訴願的鬥爭經驗.以後有機會再聊. |
阿邦轉貼 於 2003/05/13 10:38 | |
Re:他們站著上課--談體罰 | |
「讓老師更專業」連署活動 各位關心教育的朋友們大家好: 這封信,是希望爭取您加入「讓老師更專業 – 請以聘約約束教師不適任行為」的連署行列! 然而,據我們了解,教育部與全國教師會主要的協商內容,僅為教師會組織的確認及各項因 我們不反對教師爭取應有的權益,然而在修法爭取權益的同時,教育當局與所有教育人員, 我們認為,以目前修法的發展,未來勞方的教師若有權和資方的代表教育部進行勞資協商, 註: 1. 本連署為慎重起見,連署人數將以20歲以上具投票權之公民連署計算發布 人本教育基金會 92.05.07 聯絡人:秘書處 鍾文婷 |
Jim 於 2003/05/13 11:00 | |
Re:他們站著上課--談體罰 | |
老師最度爛 人本了 人本的想法老師都聽不懂也不接受 |
鷲翔•達人 於 2003/05/13 14:45 | |
Re:他們站著上課--談體罰 | |
我小學時有位老師曾把學生從樓上打到樓下!不可想像吧?不過這位老師倒是始終對我很好,從來沒打過我。 |
ㄚ頭 於 2003/05/13 20:21 | |
Re:他們站著上課--談體罰 | |
可惜我想不出什麼有建設性的點子,只好寫一下自己的經驗。 我國中時有一次在化學課偷看下一堂要考的歷史,被化學老師下課叫去罵。事後聽說那為化學老師被學校警告,不可影響我在同學間的形像,原因是我是全校第一名,是同學學習的榜樣。這才恍然大悟自己過去為何如此幸運,原來老師總是柿子挑軟的吃,處罰班上弱勢同學來殺雞敬猴。 |
動力機車 於 2003/05/13 21:20 | |
Re:他們站著上課--談體罰 | |
哇哈哈哈哈哈哈 我還看過老屍過肩摔year 6 學生咧 ^^ 然後還在『至美至和』的【高級】high school看過,學生打架,老屍裝做不知道^o^ 好家在沒在台灣完成學業,不然肯定去啃佳苳 |
懶人國郵差 於 2003/05/13 23:11 | |
Re:他們站著上課--談體罰 | |
小時候全班罰站還滿多次的,但只稍記得幾個原因: 一、有人趁課外活動還是什麼的時候偷錢(還是什麼東西),導師叫全班罰站。 二、整潔還秩序排最後一名的時候。 三、訓導主任還教務主任來針對某事情訓話的時候。 四、任課老師有時候也會,要訓話還是什麼原因(不太記得了)的時候。 小學、國中都有,而且也還有竹鞭吃。 罰站一整節課的話,我的經驗還是導師比較頻繁。 |
小C 於 2003/05/15 18:23 | |
Re:他們站著上課--談體罰 | |
老師阿.. 都馬這樣.. 止步過現在有法律可管.... 步過大部分的老師.... 一點長進都沒有..... |
ben 於 2003/05/21 17:06 | |
Re:他們站著上課--談體罰 | |
我個人及周遭朋友都遇過 老師整學生的方式千奇百怪(尤其是功課不好的學生) 我們的老師很少用溝通的方式 這一點和外國老師不同 以彷間美語班為例 外國老師要先設計一套遊戲 引起學生興趣以後 再寓教於樂 我遇到的老師 學生學不會 先入為主認為你不用功 再歸入壞份子(功課不好品行一定不好) 雖不敢明講討厭你(因為成績不好會拉低全班總平均..乃至升學率) 但會用別的理由(方法)為難你 盯你 羞辱你 看到功課差的就一臉大便 看到功課好就有說有笑 這是我某第一志願高中明星班的親身經歷 高中時嚴重沒自信 直到大學時代才靠閱讀走出陰影 |
OBS 於 2003/05/22 20:03 | |
Re:他們站著上課--談體罰 | |
還看過教官被學生殺,英文老師被轟出教室。 台中一中,【紅樓】最後一屆主人,就是如此叛逆。 |
單眼皮 於 2003/05/23 03:30 | |
Re:他們站著上課--談體罰 | |
說起體罰,小三~小四時的我可是經驗不少。 記得當時老師最常用對我用的招式: 1.雙手捏住我的耳朵,再向上舉起,直到我的雙腳離地為止(後遺症是耳鳴,到現在依舊無法痊癒)。 2.半蹲,通常是一節課.最長蹲過四節課。有時會加菜 => 一桶水筒(沒什後遺症,只不過蹲完腳會顫抖好一陣子) 3.打手心.這是每天是一定要的啦.(後遺症是中指關節經常保持於瘀血狀態) 4.打耳光或捏臉頰,通常是當天老師心情好才用的方式. 非物理傷害: 1.下令全班隔離我,不得成為我的朋友,如非必要,不得與我交談. 2.如果當天被他逮到機會,發現我的便當菜色不佳.肯定會被他數落一番(如家境不好什麼的...) 接下來便會惺惺作態,要全班樂捐便當菜給我. 另外: |
恆愛台 於 2003/05/23 04:24 | |
Re:他們站著上課--談體罰 | |
真可憐!..................我說我小學同學開始逃課去做小工∼就是這種待遇說! 欸!∼老兄您還真勇敢!..........我上回寫他這段故事∼我眼框都紅了欸!您勇喔! |
OBS 於 2003/05/23 12:22 | |
Re:他們站著上課--談體罰 | |
【台北市變態人渣真多】難怪淪陷區的台北市男人,越來越多合污為樂,也是一種警訊。 |
ㄚ頭 於 2003/05/23 21:55 | |
Re:他們站著上課--談體罰 | |
單眼皮 講的 1 2 3 點情形,發生在我小五小六的女班導師上,每次老師藤條打斷後,都有同學再送老師一支新的。老師利用體罰犯錯的同學,發洩自己生活中不滿的情緒,打人時噴火的眼睛,似乎要消滅什麼。 記得看過美國有研究報告指出,家暴陰影長大的小孩,雖然自己很痛恨父親的暴力,但長大後卻很難不犯同樣的錯。我有時會看到台灣人虐待犯錯佣人的新聞,可能跟從小就耳孺目染有關。不當暴力體罰,透過學校傳播,讓我們這代的台灣人,都或多或少被紐曲了。 記得美國發生一連串校園槍擊事件後,他們研究其背後原因,發現是同學間集體歧視嘲笑特定小朋友。中央就派專人到各校巡回與小朋友對談,告訴小朋友相處時正確觀念,若發生自己或同學被欺負,要如何處理。也把跟小朋友的對談製成一套短片在公共電視播放。 |
動力機車 於 2003/05/23 23:51 | |
Re:他們站著上課--談體罰 | |
>>每次老師藤條打斷後,都有同學再送老師一支新的 妳是說用藤條做的掃帚直接抽出 還是那根用挖水溝的改良形板條? ^^ ps. 單眼皮桑 居然能熬過來? 那個陳X雄老屍簡直是心裡變態嘛~~~ 不可思議 -.- (搖頭) |
ㄚ頭 於 2003/05/24 00:31 | |
Re:他們站著上課--談體罰 | |
動力機車 : 我們靠山 同學送老師的藤條是隔天帶來學校給老師挑那幾根比較適合 鄉下學校窮 打掃工具不可破壞 |
單眼皮 於 2003/05/24 00:54 | |
Re:他們站著上課--談體罰 | |
偶怎麼熬過來...大概要歸功當時還有一個好朋友stand by me. 那位朋友是我在家裡附近的公園認識的小野狗. 當時我也常害怕的不敢企上學,常常背著書包逕自去公園找狗狗. 逃學期間倒不像恆桑的同學那麼悲情,打拼.還得做小工. 偶通常是帶著狗狗去圓山天文台附近抓甲虫,不然就是去基隆河畔的小水窪撈蝌蚪或去大樓玩電梯. 中午再與狗狗吃冷冷的便當. 回家時就要小心別遇到老師的禁衛軍.不然免不了一陣石子雨. 很奇怪的是,我逃學時,老師都不會通知我家. 記得我最長的逃學時間是兩個多禮拜吧!要不是學校要我去參加美術比賽,導師大概也不會想找我吧! 20幾年了!好久沒回想這些事. |
Jim 於 2003/05/24 07:46 | |
Re:他們站著上課--談體罰 | |
當兵時 老兵打新兵的情形 相當的嚴重(我也被打的很慘) 後來我發現被打的越慘 的等到他們成老兵時 打新兵打的更兇(我例外) 這是人性醜陋的一面 |
動力機車 於 2003/05/25 14:33 | |
Re:他們站著上課--談體罰 | |
呵^^ 台灣就是教育失敗啦~~~ 單眼皮桑: >>要不是學校要我去參加美術比賽,導師大概也不會想找我吧! 你可以說: 『林北bai-siong啦!!!』 然後全速後徹 ^+++^ 接下來就有人中風倒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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