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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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ke-Skywalker  於 2003/07/04 17:15
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近日茶館又再度發生網友間爭執的現象,我只好將過去Sohonor老哥及小滬尾兄所接續開闢的舊欄再次連結,在網路世界中討論非得要弄成像仇家一般嗎?

2002年之溝通欄: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

2002年5月下旬前之溝通欄: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2)


NO:91_1
Luke-Skywalker  於 2003/07/04 17:16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小滬尾  於 2003/01/04 13:40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2)


由於系統進行更新及調適期間﹐所以新舊論壇同時進行
很遺憾的﹐原來一些舊版已很少發生的劣習﹐近日居然新論壇發現﹐而且次數不算

有朋友曾提到﹐這裡有些人常常罵人﹐所以有些人不敢發言
個人要說的是﹐只要按照這裡的規矩﹐看看其他人如何討論﹐沒有人會來找麻煩
就算有﹐網管也會出來
本版不求什麼曠世巨作﹐起碼在發言﹐由其是開欄時﹐請展現出討論的誠意
只有認真的態度﹐在本版會有不少收獲
本版的環境實在比以前好很多﹐以前剛開始時﹐是靠只有三流程度的本人寫文充數
現在﹐不但有在軍事雜誌長期撰文的高手﹐也有未來的新星﹐這些都是個人以前作
夢都想不到的
有時本版的成長歷程如同台灣國防﹐草創時﹐只能靠F-5E﹐F-104﹐再精進也是F-5E改
鯊魚鼻﹐F-104零件互換﹐而現在﹐是IDF﹐F-16﹐M2000爭相鬥艷﹐取得其他先進武
器也不是遙不可及
很好的環境﹐但修行與否﹐就看自己
與大家共勉


NO:91_2
acetw  於 2003/07/04 20:15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嗯,我自己對號入座,我說一下我的想法好了。

我這個人的原則是:我和別人辯論時,我不會管你是誰,你有什麼身份,或者什麼地位權力。我只在乎問題本身,如此而已。既然要辯論,爭吵在所難免,除非發生嚴重的脫序事件,否則版主根本不應干預。

很多時候,就是要有衝突才會進步。這並不是說衝突就等於惡言相向。立論一定會有高低之分,對錯之別,當雙方都堅持自己的意見時,很難不吵的。為了怕不能維持表面的和氣而阻止爭執,或者預設立場認為某一方一定是對的,那只是鄉愿罷了。講得更白一點:只要對事不對人,為什麼不可以吵?

至於有人如果吵完了還會惡言相向,不懂得對事不對人,那是那個人修養問題,可以另作處理。


NO:91_3
自耕  於 2003/07/04 21:52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事理愈辯欲明,大家試著把情緒的字眼抽調會更好→如走狗,台奸,豬狗...等,不管宗教政黨種族信仰不同,都會因著包容接收受而彼此成長進步,那不是很好的是嗎。
●一發覺自己偏了,或覺得對方情緒已激動,就能收手。也請諍友幫忙提醒,讓此網站更提昇。

NO:91_4
Luke-Skywalker  於 2003/07/04 21:56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http://home.pchome.com.tw/comics/bite_anigo/aba/aba.htm
網路小白
什麼是小白?

小白就是:
不尊重他人感受的人,謂之小白
不遵守網路禮儀的人,謂之小白
不尊重智慧財產權的人,謂之小白
不可理諭之人,謂之小白
又屢勸不聽之人,謂之小白
無理取鬧者,謂之小白
散播謠言者,謂之小白

先就「白」這個字來說好了,一般來說是指「白痴」「白爛」的意思,而小白就是指很白痴或白爛的人。加個「小」字是將他可愛化了。
再來,關於「白爛」一辭,有很多種說法,有人說來自台語的「白卵」(沒有知識、愚笨、吹噓之意),也有人說是「白痴會做的爛事」,另有一種普遍的說法是:「白痴」加「唬爛」等於「白爛」,而白爛的意思就是:白痴、喜愛吹噓、沒有知識的人。
所以小白也就是:白痴、沒有常識、喜歡吹噓的人
對於這類人士在網路上越來越多,原本是不至於造成多大影響的,但是當有些小白已經從普通的白爛進化成大白時,事態就更加嚴重了。


NO:91_5
清潔工  於 2003/07/04 23:12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 當雙方都堅持自己的意見時,很難不吵的...

I disagree with this...

You may speak your opinions and points Clearly and Specificly,
then supported your idea with your references...

And your『opponent』will do the Same thing...

That is the Debate based on the ideas and information, but without any personal issue
then...Let everyone to see, to judge, and to learn.
You can teach and learn from your 『opponent』, and everyone Can Learn from Both...

Personally, I am very impressed by SANJYSAN Brother...
Other 『Big Brothers』 (cobra, flak...) impressed me too.


NO:91_6
清潔工  於 2003/07/04 23:15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立論一定會有高低之分,對錯之別

For some issues, this is right...But Not for All Events

Not everything can be judged by Right or Wrong


NO:91_7
Luke-Skywalker  於 2003/07/05 00:55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當雙方都堅持自己的意見時,很難不吵的...

但總不能一直迴避網友之提問與質疑,而且您在2001年於某知名軍事討論版發生的事,我也聽說了,難道幾年下來一點在網路討論上的性情與言論品質一點改變也沒?真的是「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嗎?


NO:91_8
NO1. M. E.  於 2003/07/05 01:12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何苦! 

NO:91_9
acetw  於 2003/07/05 05:16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但總不能一直迴避網友之提問與質疑

我那一次迴避了?請教一下?頂多只有火箭炮那一次,我一時算不出來,我也說了。根本就沒有迴避。要說迴避,我到現在還是沒看到某些人在質疑我的說法的同時,敢提出足以佐證其說法的證據的(如scud的價錢)。至於你,不客氣地說,你們既然是一伙的,不能客觀地看事情也沒什麼好奇怪的。

我覺得我才有資格說你們迴避,你們有什麼資格說我迴避了?


NO:91_10
清潔工  於 2003/07/05 05:26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To acetw:

>>> 至於你,不客氣地說,你們既然是一伙的,不能客觀地看事情也沒什麼好奇怪的。

Please Remember, this is really a Personal Argument...

And Please Thinking this Carefully:
I find out that you are almost involved in Every Argument Event here...All

Do you really think you are Right in Every Cases...
or at least you need to really consider about your discuss skills or manners?

I Can Not give you the answers, No one Can...You have to figure out yourself...


NO:91_11
勤務組  於 2003/07/05 05:34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我到現在還是沒看到某些人在質疑我的說法的同時,敢提出足以佐證其說法的證據
的(如scud的價錢)。至於你,不客氣地說,你們既然是一伙的,不能客觀地看事
情也沒什麼好奇怪的。

1。有關這次貓貓提出的訴請﹐請等網管作出裁決﹐請勿額外作出無謂爭論﹐否則請
閣下自行離開本版

2。有關scud的價錢之事﹐本人有足夠證據反駁你的說法﹐這點以後再算﹐是我跟你
的帳﹐切勿牽扯他人

最後一次警告

>我覺得我才有資格說你們迴避,你們有什麼資格說我迴避了?

同2


NO:91_12
Luke-Skywalker  於 2003/07/05 11:50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唉~~~~~
搖頭再搖頭

NO:91_13
Luke-Skywalker  於 2003/07/05 11:56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以下這個網址內的資料,就看看吧!
http://bbs.ntu.edu.tw/cgi-bin/readgem.cgi?board=Military&dir;=F0VFI43E&type;=index

NO:91_14
清潔工  於 2003/07/05 12:32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天行兄:

有關acetw君在其他網站的行為, 我們軍版網管不與置評...
他在其他網站的舉止, 並非軍版網管判定他是否在此違規的充份必要條件
我們的決定, 乃基於他於此地的行為...

這件爭執雖未結束, 但已暫時告一段落, 網管們將儘快於討論後作出公告...
請靜待我們的宣佈...

對於這件事情, 軍版的所有網管們完全沒有欣喜之情,
我們本以為會有更好的結果; 作出如此決定, 我們的心情極為沉重...

希望大家, 包括我們網管, 都能於這件事中學到些正面的東西!!!


NO:91_15
Luke-Skywalker  於 2003/07/06 00:22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靜思語
把「忍」消化掉才是真正的忍功,否則忍下的那口氣會像石頭下的種子,終會找到縫隙冒出地面。

與茶館所有的朋友共勉之


NO:91_16
Luke-Skywalker  於 2003/07/15 11:31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NO:34_49

本論壇為提供不同程度的網友彼此互相交流的園地;而不是提供作為自視甚高、我行我素且無視規範者的秀場。

想做個個人秀場嗎?自己建立一個屬於自己的Yahoo家族吧!但也是有規範的呦!

http://tw.club.yahoo.com/


NO:91_17
Luke-Skywalker  於 2003/09/28 20:09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怪了
最近來版上的一些新朋友
是不看版規的嗎?

一些對於軍事方面的疑問
請於各軍種的新朋友加油站發問
不要再開欄
實在是浪費版面資源

拜託啦!


NO:91_18
軍師  於 2003/09/28 22:28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各位前輩,

我不知道為何要吵?
像兩棲登陸方面FLAK和BWS大大就教了我很多東西,
對於立場或想法不同時
我也不會堅持自己的想法
但是我會去找大量資料或是他的想法來印證我的想法或說法,
提供給對方請對方參考,然後繼續討論,
因為很多東西是資料找不到的,我就會說如果,假設,或也許

然後在一個段落,我會說謝謝或請指教.......

因為這是和對方的互動,可以在互動中學到東西

而我也先查過茶館資料庫,有一些是有的,所以我沒提問,資料庫真的很好用
但是因為我後來才加入,對於資料庫中的東西我也有一些想法
但是因為版規有
轉貼舊版文章延續討論須知
1 截止於6月30日。
2 除本館推薦外,僅限由原開題者本人親自開欄。
3 轉貼時提供連結即可,請勿複製全文。

所以我也只好先忍著,等適當時機或是搞清楚以後再發問

因為我要在這和前輩討論,(在我之前加入的當然是前輩,在我之後加入的我也假設他是前輩),
那對長輩是否就該客氣呢? 我想這是一定要的吧.......因為三人行必有我師阿....

若真的有人對我挑釁,那也沒差,讓他發揮就好啦,反正他會先被彈射走的,也於我無害阿
若有人對我提出問題而我無法解釋或找到相關資料,我也會說明,我想這是基本尊重吧.....

人必自重而後人重之
三人行必有我師
真理越辯越明

這是我個人在茶館所抱持的態度,而且是照順序的........請指教


NO:91_19
清潔工  於 2003/09/28 22:41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軍師 兄:

天行兄的看法, 絕對不是針對您的啦 ^^
敝人相信您所貼的帖子, 我們幾位網管都沒有動過的啦!! ^^

天行兄的感嘆是來自多位新面孔朋友, 丟個題目或開個欄就走人...

別的討論版也許可以, 但是敝版是很在乎相互討論及交換意見的
像您與flak老大及BWS兄的討論, 就是一個很好的正面示範 ^^

等到flak老大的大作發表後, 我們網管絕對歡迎在此開個新欄來做討論
可以避免此等好題材現在必需『寄生』在網友留言欄的狀況

再次向您致意, 並請您多多批評指教


NO:91_20
軍師  於 2003/09/28 23:06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清潔工大大,向您請安問好

我?
我也沒認為是我阿........
(從不對號入座,除非被指名)

呵呵呵.....

>等到flak老大的大作發表後, 我們網管絕對歡迎在此開個新欄來做討論
>可以避免此等好題材現在必需『寄生』在網友留言欄的狀況

ㄏㄏ,這其實也不錯喔,因為可以把大家拉來一起討論TOP10的題目,
有時我沒想到的,其他前輩反而會想到阿.......
如果開新欄,說不定就沒有大家參與的樂趣了


NO:91_21
Luke-Skywalker  於 2003/09/29 23:45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今天還發現更誇張的
已封欄的欄位(NO.185)
竟還會有網友找出來回應
讓我覺得這位網友是來存心搗蛋的

NO:91_22
軍師  於 2003/09/30 01:46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請教各位網管大大及其他前輩

如果對軍事資料庫的東西有意見想發表時,
我該怎樣做比較好呢?


NO:91_23
勤務組  於 2003/09/30 02:20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如果對軍事資料庫的東西有意見想發表時,
我該怎樣做比較好呢?

軍師兄
沒什麼問題﹐只要不是純轉貼﹐直接提出討論就可


NO:91_24
Luke-Skywalker  於 2003/10/08 18:13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麻煩各位

日後如有漢翔或與台灣航太工業相關之新聞
煩請轉至NO.22張貼
感謝!


NO:91_25
Luke-Skywalker  於 2003/10/11 18:59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NO.73/213
自即日起停止討論
麻煩移至NO.259討論
謝謝合作

NO:91_26
Luke-Skywalker  於 2003/10/13 14:11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拜託網友們
在打字回應時
裝備的制式編號請儘量全用大寫
例如RF-5E

從沒看過裝備制式編號有是全部小寫的


NO:91_27
Luke-Skywalker  於 2003/10/13 14:14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還有一件事
因版上的網友有從香港來的
也有突破網路封鎖從中國來的
更有遠從歐洲來的
他們看不懂注音符號
麻煩請以一般的文書方式回應

謝謝各位


NO:91_28
ryan2181  於 2003/10/13 14:50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我一直很想提出版規修正案
增列第一條第三項:本版禁用注音文。

NO:91_29
Agent Toganator  於 2003/10/13 17:31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我一直很想提出版規修正案
增列第一條第三項:本版禁用注音文。

A:
增補:本版禁止注音文以及一切故做可愛狀之行為...........


NO:91_30
SANJYSAN  於 2003/10/13 17:38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覆議
每次看到注音文就覺得很噁....

NO:91_31
勤務組  於 2003/10/13 23:45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ryan2181  於 2003/10/13 14:50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我一直很想提出版規修正案
增列第一條第三項:本版禁用注音文。

--------------------------------------------------------------------------------
NO:91_29Agent Toganator  於 2003/10/13 17:31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我一直很想提出版規修正案
增列第一條第三項:本版禁用注音文。
A:
增補:本版禁止注音文以及一切故做可愛狀之行為...........

--------------------------------------------------------------------------------
NO:91_30SANJYSAN  於 2003/10/13 17:38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覆議
每次看到注音文就覺得很噁....

本人也覆議
將會花時間與其他網管討論


NO:91_32
勤務組  於 2003/10/13 23:57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唉﹗男人溫文儒雅是美德
但是故做可愛﹐就真的令人作呃
而且是軍事版
本版又是對抗PRC武嚇文宣而成立的網站
如果四處充斥這種德行﹐不要說對岸的看不起我們
連自己人看了都搖頭
更糟的﹐要是年輕人有樣學樣﹐那更糟糕
除此外﹐個人也發現﹐一些小白也是非常常用這種語調

NO:91_33
Luke-Skywalker  於 2003/10/17 11:13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有人就是老毛病不改
在發言內容中夾帶注音符號
不想點名是那位
希望這位網友自己明白

NO:91_34
No.1 M. E.  於 2003/10/19 12:58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建議一下─「大陸」一詞的用法之正確性。

  地球上有五大洲,各有廣大的「大陸」,比如─亞洲「大陸」、非洲「大陸」、美洲「大陸」、澳洲「大陸」•••等。然我們可能過去時代裡,一向自己「不承認人家(為中國)、也不敢承自己(為台灣國)、還想取代(中華人民共和國)」等之長久矛盾思維之教化,以致產生了一個奇樣的名詞─以「大陸」來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或簡稱的「中國」。

  熟知我們早已通過修法,早已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一合法的政權之國家,而世界上也都以它為「中國」之代表。所以針對正確性上的用法,也是順合潮流與地域之正確關念;同時也是尊重世界各大陸上的國家,以免被混為中國一家所有!

  故本人呼籲大家,今後應該正視與尊重一下─簡稱「中華人民共和國」要用「中國」,不宜再用「大陸」來簡稱「中華人民共和國」,也不會用「大陸」一詞含蓋了世界大陸各國為中國所有。

  此致,盼大家查鑑! 


NO:91_35
great100  於 2003/10/19 19:36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故本人呼籲大家,今後應該正視與尊重一下─簡稱「中華人民共和國」要用「中國」,

我習慣稱“朝廷“。


NO:91_36
貓貓  於 2003/10/19 19:49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用PRC來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ROC來代表中華民國不是更好嗎??

NO:91_37
No.1 M. E.  於 2003/10/19 22:31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用PRC來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ROC來代表中華民國不是更好嗎??

是啊!目前現況是如此,不過用漢文下之簡稱就相同了;這「中華人民共和國」(是您的祖國吧?),會跳腳的。它希望香港跟中國統一,不過目前它也是很無奈─因現實所趨,不便直接就在香港施行共產主義,不過他還是要求香港人民要在護照上填出生地為「中國」,就是怕混淆啊!

另「漢」譯為「英」,這您也是知道的,通常譯名稱有兩個作法─1.用音、2.用意;而我們通常慣用漢文,而我所指就是漢文的簡稱(也是怕混淆啊),也就是尊重貫徹只有一個中國之名,這就不會背離一個中國的原則,因為確實也就只有一個中國而已,所以更可以符合它的邏輯要求的。

而一般在外界大都稱「中華民國」為「TAIWAN(台灣)」,為了符合中國要求的原則,也為符合世界認定的潮流,所以我們也正在作正名的立法共識活動工作,今後是不想跟著混淆PRC & ROC來叫中國難堪就是了,而是要叫TAIWAN這就很有善意啊!


>>我習慣稱“朝廷“。

致於「朝廷」,是古時候各國的人民對自己國家最高權力單位的稱呼,是希歡拜上的一種稱謂,這與對外國名不同是不會有衝突的(笑);但還是需要別人去理淸你身為何國人民就是了(笑)。


NO:91_38
貓貓  於 2003/10/19 22:39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對不起,並不是來自香港的人也認為PRC是自己的祖國,最少我不是,反正我是在美國出生的!

NO:91_39
ra  於 2003/10/19 23:21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如果是土生美籍人士自然依法成爲美國人,祖國也就是美利堅合衆國,有外籍公民身份的人,不管他是不是香港人都不是法律上的中國人,也不是法律上的香港人,因爲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不承認任何雙重國籍,一個人擁有中國國籍的前提是必須放棄他國身份,如果在獲得中國國籍后再獲得他國國籍則中國國籍視爲自動放棄,香港似乎沒有自己獨立的國籍認定法,這屬於行政(外交)法的範疇,香港特區政府應該沒有資格單獨立法。

不過沒有外籍身份拿香港特區政府簽發身份證和中國特區護照的香港人,祖國可以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因爲祖國是個沒有明確法律地位的詞語,偏向于可以自由心証的心理認同範疇),但是國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在法律上是當然的中國公民,這不會隨個人的自由心証來推演,所以不推薦No.1 M. E.先生稱持香港身份證的香港人祖國是中國,稱他們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區)公民才是正確嚴謹的説法,他們都是法律上的中國人(公民),他們的國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在這個範疇内的解釋説明不能加上諸如香港特區之類的任何附註),原則上他們享有中國公民的一切合法權利並依法履行同樣的義務。所以希望No.1 M. E.先生尊稱他們中國人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區居民,諸如祖國之類不嚴謹的詞彙可以不用涉及,謝謝

順便感謝你尊重我的國家成立並存在的行爲,我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是施行人民民主專政,共和體制的社會主義國家,不是大陸,不是内地(當然也不是支那或者大清帝國),是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或者簡稱中國的一個國家,不歡迎別人在涉及國家定義的時候隨意地把我國蔑稱爲一個地理名詞或者未經法律詮釋的約定俗成的其他國名,這是不合乎外交禮儀和社會善良習俗的言論,我歡迎大家能學習No.1 M. E.先生的良好先例,尊重鄰國的憲法對其國家基本要素的定義和闡述,謝謝


NO:91_40
ra  於 2003/10/19 23:27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不歡迎別人在涉及國家定義的時候隨意地把我國蔑稱爲一個地理名詞或者未經法律詮釋的約定俗成的其他國名

以上内容部分詞彙闡述内容不清晰或涉及對他人行爲的無依據主觀評價,不符合討論内容的主旨,修改為:

………………不歡迎別人在涉及國家含義的討論内容中隨意地把我國簡稱爲一個地理名詞或者未經法律詮釋的約定俗成的其他名詞……………………


NO:91_41
rockitten  於 2003/10/19 23:34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那也順便告訴ra兄,「香港人」的國籍還包括「英國屬土公民」(British Native overseas (BNO),拿香港身分證的不一定也拿香港特區護照(記著!是香港特區護照,不是中國特區護照),有不少是拿BNO的。

所以,香港人≠中華人民共和國簽發護照持有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至少拿BNO的那些香港人在國際法上就不是了。


NO:91_42
貓貓  於 2003/10/19 23:44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別再談政治呢!!
反正香港人在回歸前是二等英國公民,回歸後是二等中國公民呢!!

NO:91_43
ra  於 2003/10/20 00:47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香港人」的國籍還包括「英國屬土公民」(British Native overseas (BNO),

謝謝您給我補充了這一部分説明,但是很明顯BNO不是中國公民,也就不可能是中國香港特區的公民(但是可以是居民,因爲中國也存在外國人永久居留權),否則就勢必修改中國根據30多年前滯留印尼華裔僑民身份認定事件爾制定的非雙重國籍認定原則(因爲香港無獨立外交權,如需認定中國香港特區公民的法律地位,就要讓中國中央政府給他單獨立法或者中國自己整個修改法律或行政條令,目前似乎有修法的呼聲,但暫時未有改變),s所以在一國架構内某人是居民爾不是公民原則上並不完全衝突(否則就沒有綠卡問題了),即使在中國,我們也認同外國僑民的永久居留權問題(因爲人口和政策壓力外僑歸化在中國是非常複雜和困難的,所以我們更加注重設置低門檻的居留權)。對於您非常堅持辨明特區的名稱,我不太能理解(因爲我似乎從來沒有發明過中國特區這種奇怪的稱謂),不過如果您堅持,我完全可以接受,不過不是完全按您的要求,因爲你的説法同樣不完全清晰明確,應該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地方政府簽發之護照”,世界上本來就沒有中國特區,只有中國香港,中國澳門,中國深圳,中國珠海之類的特區設置名稱而已,你所說的香港特區則不過是約定俗成的一種簡稱,您可以堅持這種簡稱,我毫無意見而且這也不影響事實的闡述,不過這並沒有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定義從香港地區的法律闡述上剝離(我個人並不認爲這樣的事實闡述會有什麽不妥),我認爲您對香港人的闡述似乎是一種氾地理或者文化概念,此時我無意爭執您所定義的涵蓋範圍,但是顯然根據中國法律具有永久居留權的外僑不能被視爲法律上的中國人,那麽合法永久居留而成爲中國香港特區合法居民的外僑,也不是法律含義上嚴格的香港人(由此引發的一切法律事件則有所不同,例如兵役,在華外僑是無兵役義務,法律上的中國香港公民則應該是有兵役義務但是合法免徵),我尊重文化和地理歷史等概念下的自由定義,但是不太贊同法律上的混淆定義,而且原則上這也是不利于保障特區中國公民和滯華外僑合法利益的

順便我也修改一下給No.1 M. E.先生的一個意見,既然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並非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區居民(顯然中華人民共和國是有外僑合法居留的),那麽中國人在政治和法律上並非是涵蓋全體中國香港特區合法居民的稱謂,請您注意參考使用,對那些在華外僑請您在修辭上盡量予以區別以示尊重和禮貌


NO:91_44
kinmenhq  於 2003/10/20 01:52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聽起來好像RA兄是對岸的朋友是嗎
對不起我初來有點搞不清楚
哪位好心人告訴我答案好嗎

NO:91_45
No.1 M. E.  於 2003/10/20 02:03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是啊,而且是非常、非常的受尊崇的至尊!kinmenhq 兄。

RA兄,偶只是作個解說之探詢而已,可別再發功了(笑)─「祖國」好像官方很常慣用,我是耳濡目染吧!


NO:91_46
ra  於 2003/10/20 10:22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祖國」好像官方很常慣用,我是耳濡目染吧!

這個詞可以橫跨出生地,祖籍,國籍,暫居地四個不同的概念描述,是個很容易讓人上下其手的詞彙,就好像稱我國是大陸那樣,使用一個其實橫跨了若干個範疇概念的詞彙很容易讓人在討論中模糊其所指範疇並任意替換代指主體(防止這種情況的發生也是各位作正名運動的一個現實性動機),所以推薦不使用這個詞。

其實ROC也是一個國家的名稱縮寫,應該可以正常的使用,只是大部分人一看到PRC或者ROC的話會反應不過來(特別是RPC,大部分人反應不過來這個縮寫是哪個國家,甚至連以英語為母語的人也會如此),不如用中文的中國和臺灣(或英文的china和taiwan&formosa;)直接醒目,不過中國和臺灣這兩個詞首先都不算正式的國名,而且也具有歷史,地理,文化,社會群體等多重描述的可能,所以大可以嫁接起來使用,比如在文章中第一次使用中國,china等詞彙時後面附加RPC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註釋部分,使用臺灣,FORMOSA後面附加ROC或中華民國之類的註釋部分,此後再使用就可以直接用中國和臺灣,china&formosa;來直接對比,只要把同概念同範疇的兩國名稱同時列舉對比並適當附加精確的説明註釋,造成混淆的可能就會下降,CHINA這個詞和CONGO一樣僅僅是國家名稱描述的一部分,多做列舉對比就能降低非華語區讀者混淆概念的可能(如果不是心存歹念故意爲之,華語區具有普及程度教育的成年人中分不清臺灣中國在國家政治範疇上不同的人應該在邏輯上不存在),其實我個人比較推薦formosa這個詞,因爲它直接來自拉丁語係的分支,這個詞在氾拉丁語區的接受度大於taiwan這種東方語拼音單詞,而且很容易和china對比,也不會被有心人連接到中國的政治概念中去


NO:91_47
SANJYSAN  於 2003/10/20 12:09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RPC? Remote Process Call ^^

NO:91_48
ra  於 2003/10/20 12:28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修正,是PRC,People Republic of China 謝謝指正,顯然我把西文(Republica Popular de China)
的縮寫嫁接給英文了,抱歉

NO:91_49
ra  於 2003/10/20 12:32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繼續修正,少打了一個縮寫部分,全稱應該是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NO:91_61
phiau_pck  於 2003/10/22 19:54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大家好

多次見面

我很好謝謝

對! 我常常來!

嗯~ 幸好台灣是冬天沒感覺。


NO:91_67
勤務組  於 2003/10/25 14:27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razor兄

有些事情﹐個人必需向老兄提出一些看法
個人對老兄一些針對PRC的尖酸風格並無太大意見﹐只認為可參考ra兄﹐及希望少一
些非軍事﹐而多一些技術上的看法﹐這點與個人之前的看法無什麼差別

個人覺得無法認同﹐甚至需要閣下注意之處﹐是無謂的人身攻擊
1。以之前閣下在NO:203_13的貼文﹐個人很厭惡Xena那種扯皮﹐閃躲一些重點的行
為﹐但如同個人之前刪文的原因﹐這個人絕對構不上所謂低能﹐弱智之詞﹐他寫的
東西有其誇張﹐扯皮之處﹐但還是要有點程度才能看出其扯皮之處﹐甚至我可以說
沒有相當程度還扯不出這些東西﹐這不是我國那種低能﹐弱智的小白所能比擬的﹐
你可以把他扯皮之處列出﹐並說他是crook(個人認為很貼切)﹐還有其道理﹐但稱其
低能﹐弱智﹐已流於漫罵﹐有失風度

2。就閣下在NO:278_27的回應﹕
你可以不同意cobrachen兄及hotaru兄的看法﹐就cobrachen兄在NO:270_91﹐NO:270_93的
意見而言﹐甚至我可以說﹐如果這是針對NO:266_109﹐老兄可以不接受cobrachen兄
的看法﹐因為這與禮貌無關﹐但如果是與之前Xena的論戰有關﹐他老兄相當有理﹐
不過這不是重點﹐重點是﹐cobrachen兄沒有在NO:270_91﹐NO:270_93說他是在台大
椰林網齡嚇死人的網路大老云云﹐你可以因為cobrachen兄沒有提出具體說明而不接
受他對你的看法﹐但沒有必要扯這種與NO:270_91﹐NO:270_93無關的攻擊﹐至於指
責其泛藍媒體手法更是沒有風度

你有權不接受他對你的看法﹐但個人用這些無關的言詞反擊他人則沒有必要﹐甚至
是沒品

同樣的﹐對hotaru兄的方式也是類似﹐而在NO:278_59一欄﹐我會認同你不喜歡hotaru兄
不給你具體事項指責你的方式﹐你可以告訴他﹐提不出具體事項﹐恕難接受閣下觀點等等﹐
但是你批評hotaru兄在椰林的航母文章根本就與他指責老兄的事件完全無關

老兄的行為嚴重羞辱了就事論事的精神

我要說幾句很重的看法﹐既然老兄平日常強調國外實事求事的態度﹐那麼也請老兄
以此要求自己﹐此外﹐若討厭那種扯爛污的醬缸文化﹐更不該有這種行為

本版真的不歡迎這種討論風格

最後﹐個人認為razor兄1﹐2點的行為是負面教材﹐而本人疏於處理更是差勁﹐有愧
職守﹐在此向本版網友道歉


NO:91_68
勤務組  於 2003/10/25 23:48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還有﹐razor兄
容個人再補充幾句
小弟在NO:91_67指述老兄的行為可以用loose canon一詞來形容
我很感激老兄以作戰的方式維護茶館
但是loose canon的火力再強﹐一誤傷他人﹐造成的傷害還是不容小覷
無法就事論事﹐以無謂的人身的攻擊﹐除了降低討論的品質﹐貶低自己的格調外﹐
網管還得花時間撲火﹐如果網管不在﹐這把火可是會把茶館燒燬的啊

希望老兄好好想想﹐請停止無謂的人身的攻擊﹐目前本人提出黃牌警告﹐還請老兄
合作﹐謝謝


NO:91_69
razor  於 2003/10/26 00:10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現在法官做了最後宣判 可是還少了辯方結辯 就讓我來當被告兼辯護律師吧
我們今天來談談司法公正性的問題
現今的民主國家的法治系統 是建立在公平與正義的基礎之上
一個刑事案件在法庭是否可以成立 除了檢察官的控告內容之外 還要有証人與證詞 法官在考慮其証人與證詞在法律上是否具備足夠的說服性 來決定檢察官的控訴內容是否構成立案的條件
當然 辯方律師也可以針對證物的合理性與證人說詞的合理性還有證人過去的紀錄 對證物與證人的說辭 從法理上予以檢核
如果檢察官只有控訴內容 而缺乏證人證物 只是強調被告律師不配檢驗檢察官的控訴內容 甚至不容許被告律師檢驗檢察官的專業素養 這樣的檢察官 如果在一個司法公正的體系之下 最後往往是落的滿臉豆花的下場

現實生活或網路世界 除了個人隱私之外 沒有人是不可以被檢驗的 你可以檢驗別人的能力與別人的道德水平 別人也可以如法砲製

回到勤務組兄在 NO:91_67 對razor所做的判決 針對cobrachen先生對razor的指控 所做的判決

>重點是﹐cobrachen兄沒有在NO:270_91﹐NO:270_93說他是在台大
椰林網齡嚇死人的網路大老云云﹐你可以因為cobrachen兄沒有提出具體說明而不接
受他對你的看法﹐但沒有必要扯這種與NO:270_91﹐NO:270_93無關的攻擊﹐至於指
責其泛藍媒體手法更是沒有風度

>你有權不接受他對你的看法﹐但個人用這些無關的言詞反擊他人則沒有必要﹐甚至
是沒品

就被告的辯護律師而言 我所做的 是舉證cobrachen對razor控訴不合理之處 並檢核其行為與泛藍媒體
在余醒哲案中的抹黑手法做比較 荒謬的是 cobrachen對razor控訴 連舉證的動作都沒有 就對razor做
指控

而舉證cobrachen對razor控訴不合理的行為 並以其網齡來凸顯其不合理之處 叫做沒品?難道說
網齡大的人 對網齡小的人做指控 就不需負擔舉證的義務? 網齡小的人就不能對其缺乏舉證的指控做回應 否則就是沒有風度 易怒 不能冷靜思考(如同 cobrachen對razor的回應)
這是那門子的公平正義?
人類的行為 憤怒就不能冷靜思考?

我檢核一個人的能力 從不看其title或年齡 年資 而是看其行為與言行 是否符合專業的標準與合法性 我對 cobrachen先生 Hotaru先生 也是一樣 這樣的態度 在勤務組兄的判決 叫做沒品?
嚴重羞辱了就事論事的精神?

再現實生活的法庭中 證人與證物本身 也必須經過檢察官 辯方律師 法官 陪審團的檢核後 確定其可信度 否則如果證人本身是毒販 酒鬼 證物的公正與客觀性甚至證物本身根本就不存在 或缺乏舉證過程
其可信度就大有問題 檢察官的起訴在司法公正的國家根本就不該立案

我批評hotaru先生在椰林的航母文章 並將其與razor再現實生活中所扮演的腳色 就是要凸顯hotaru先生這方面的問題 而這樣的行為叫做嚴重羞辱了就事論事的精神?

我要去指控別人 都是提出相關物證 而不是自由心証式的指控 這就難道不是實事求是的精神?
cobrachen先生和HOTARU先生 對razor的指控 連舉證的過程都沒有 甚至指責razor不配質疑其能力
這不是另一種形式的獨裁 為何勤務組兄 沒有將這兩位先生的行為 與扯爛污的醬缸文化作類比
反而指責razor的反擊 是醬綱文化的行為

勤務組兄在 NO:91_67對razor的結論 嚴重違反司法正義的原則
對於您在 NO:91_67對小弟 沒有風度 沒品 行為嚴重羞辱了就事論事的精神 行為如同扯烏爛的醬綱文化的結論 razor恕難接受


NO:91_70
razor  於 2003/10/26 00:15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連舉證的過程都沒有 甚至指責razor不配質疑其能力 這不是另一種形式的獨裁
should be 這難道不是另一種形式的獨裁?

NO:91_71
勤務組  於 2003/10/26 00:42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razor兄
觀念很簡單

1。>就被告的辯護律師而言 我所做的 是舉證cobrachen對razor控訴不合理之處 並
檢核其行為與泛藍媒體在余醒哲案中的抹黑手法做比較 荒謬的是 cobrachen對razor控
訴 連舉證的動作都沒有 就對razor做指控

個人認為老兄有權利拒絕cobrachen兄對閣下控訴不合理之處﹐因為他沒有很具體列
出老兄那裡不對之處

閣下只需要用很object的方式指出cobrachen兄沒有提出具體看法﹐相關指控恕難接
受即可

至於泛藍媒體等等﹐只是形容詞﹐而且還是比較意識形態的用語﹐有必要如此嗎﹖
只要前面很object的方式指出事實﹐還需要如此添油加醋嗎﹖

2。>而舉證cobrachen對razor控訴不合理的行為 並以其網齡來凸顯其不合理之處
叫做沒品?難道說網齡大的人 對網齡小的人做指控 就不需負擔舉證的義務? 網齡小
的人就不能對其缺乏舉證的指控做回應 否則就是沒有風度 易怒 不能冷靜思考(如
同 cobrachen對razor的回應)這是那門子的公平正義?


cobrachen兄在字裡行間可沒提到他是用他的網齡來證明他的權威吧﹖
今天如果他拿他的網齡來壓人﹐你可以如此反擊
但是﹐cobrachen兄沒有這樣做﹗
所以我說﹐閣下並無就事論事

3。>我批評hotaru先生在椰林的航母文章 並將其與razor再現實生活中所扮演的腳
色 就是要凸顯hotaru先生這方面的問題 而這樣的行為叫做嚴重羞辱了就事論事的
精神?

軍武研究是軍武研究﹐做人處事是做人處事﹐是兩回事

>勤務組兄在 NO:91_67對razor的結論 嚴重違反司法正義的原則
對於您在 NO:91_67對小弟 沒有風度 沒品 行為嚴重羞辱了就事論事的精神 行為如
同扯烏爛的醬綱文化的結論 razor恕難接受

個人的基本原則很簡單﹐就是以上三則看法﹐所以我不認為我嚴重違反司法正義的
原則﹐更沒有扯烏爛的醬綱文化的結論
老兄不接受是老兄的自由
但是﹐這是個人管理本版的原則


NO:91_72
razor  於 2003/10/26 01:25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而舉證cobrachen對razor控訴不合理的行為 並以其網齡來凸顯其不合理之處 叫做沒品?
sorry, it should be 我以其網齡來凸顯其不合理之處 叫做沒品?

NO:91_73
SANJYSAN  於 2003/10/26 01:47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這篇請版主在NO:284處理完畢後,轉到其下。

大概提一下會貼NO:284的動機。會貼這篇文章的第一個原因,在之前已經說過了,因我認為其中有可以參考的東西。還有一個之前沒說出來的原因,就是我想看一看這裡有多少人能從這篇文章挖掘情報進而獲益,而不受主觀或意識型態影響。這就是我一開始只貼文而沒有立即貼分析的原因。

因為受主觀意識的影想而在資料資料蒐集上產生扭曲,是非常容易發生的情況,不只在軍武界中,就是在科學界中,我們也可以看到許多經驗豐富的科學家出現這種情況。事實上,只看想看的東西,是很多人在很多情況下都會發生的事。至於flak兄的反應,則是早在意料之中。他本身就是極為精擅資料蒐集與分析研究的高手,他提到部分甚至是我之前沒想到的。令人遺憾的是發生了這種事件,使這件事提前結束。若能持續更長的時間,我想應該可以看出更多人的潛力。

其次,所謂「95%的情報是由公開資料洩漏出來」,是TC的說法。他本人就是蒐集公開情報的高手,並且他的說法與他的能力也受到美國官方的承認。這我想是很多人都知道的。而情報界本身也有類似的說法,但他們當然不會公開說出來。除非你認識幾個搞情報的....

最後,被認為是引爆點的NO:284_10的最後一段:

這邊一堆人也很不喜歡和大陸人對話,常常惡言相向罵來罵去,然而人類最容易洩漏秘密的時候,就是他憤怒、不服輸的時候.....

這其實是指出在和大陸人討論的時候,他們的弱點。只要注意這一點,常常可以挖到很多有趣的資料。我大陸網站上和他們討論時就實驗過了。當人的腎上腺素大量分泌的時候,往往就會管不住自己的嘴巴了。白白趕走他們實在太可惜了。

如果razor兄認為這是對你的指控,這顯然是一種誤會。使razor兄產生的誤會,我可以向你道歉。razor兄之前當然沒有洩漏什麼秘密,這從之及razor兄的回文就可以看出來了。但我必須在這裡再強調一次,這句話非常重要。同時,雖然我沒有惡意,但我必須不客氣的說,這是razor兄你的重大弱點,你非常容易被激怒。我再強調一次,我沒有惡意。如果我看不起你,則我根本就不會跟你說這種話。講難聽一點,如果我看不起你,只要再使幾下手段,就可以輕易讓滿懷怨恨的你因連續發言失當而被茶館掃出去了。事實上,這是一種逆向的人類操作手法。

要說我的專長,既不是razor兄擅長的航空技術,也不是flak兄的現代陸空戰術演進,或者Toga兄或Luke-Skywalker對現代航太技術的瞭解。我的專長是如何從大批資料中擷取有用的情報,當然這些情報裡面可能有許多超出我的瞭解範圍,需要進一步分析,但這方面可以請熟悉領域的專家研究。更重要的是,我最近在研究的,是如何在對話中巧妙操縱對手,使其透露出更多的資料,甚至是原本不該說的資料。簡單來講,就是如何操縱人類。你們的情緒,你們的憤怒,甚至你們的義憤,都可以是很好的進入點,從而使你們不自覺的受到操縱,受到利用。而當一個人的腎上腺素大量分泌,怒氣上衝,充滿義憤,彷彿公理正義的化身一般想要維持真理時,就是這個人最容易被操作的時候了。

事實上,幾年以前我在椰林第一次版聚的時候,就曾經和眾位朋友說過,軍武雖然是我的興趣,但我只是藉此來研究人類而已。我真正感興趣的是人類本身,而不是軍武技術,軍武只是附帶的而已。

這些話原本是不應該公開說出來的。會貼在這裡,首先是因為這裡有許多網友有類似的毛病,同時因此而喪失了許多良好的機會。為了眾位朋友,我希望大家注意到這一點,並在可能的範圍內加以改善。當然,這只是我的希望。在我的立場,只能說這是許多人的重大弱點。至於是否要改善,則是你們的自由意志。

其次是因為,我希望本版眾位網友能習得這種情報蒐集技巧,不只是從垃圾中挖取黃金,更重要的是能在討論中讓對方送上黃金。只是使用充滿義憤的痛擊趕走某些特定網友,那只能滿足個人的勝利慾望,對知識(以及其他東西)的長進是沒有任何幫助的。討論中最重要的是冷靜,合理的討論,並在必要時適度的刺激對手讓他開口,如果認為對手已經沒有討論價值,無法從其身上學到任何東西,那麼不妨在磨練技巧(任何對手最少對你也都有這個用處)後暫時撤退,乾脆地放棄討論。討論的勝負是沒有多少意義的,真正的意義,能讓你獲得最大利益的是討論本身。盡量不要斬草除根,因為現在身無分文的對手,不見得在未來不會獲得貴重的情報。而你和對手有過討論,熟悉了之後,以後將能夠更容易從其獲得情報的。這叫放長線釣大魚。

這篇文章公開貼出來,我認為有利有弊。考慮過以後認為利大於弊,才把他貼出來。大家參考一下。我唯一可以確定的是,一般的教科書是不會教授這類的技巧的。

現在,當大家怒火上衝時,只要想到對方可能正帶著冷笑著看著你,應該就會冷靜一點了吧?只要有一個人能做到這點,貼這篇文章就有意義了。

ps:
大爺們不要誤會,我只是一個很單純的IT公司的RD而已....^^


NO:91_74
razor  於 2003/10/26 01:52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至於泛藍媒體等等﹐只是形容詞﹐而且還是比較意識形態的用語﹐有必要如此嗎﹖
只要前面很object的方式指出事實﹐還需要如此添油加醋嗎﹖

我很客觀的指出 cobrachen對我缺乏舉證的指控與泛藍媒體抹黑余醒哲手段的雷同之處 這叫做意識形態的用語?添油加醋﹖

在現實生活中 辯方律師或被告如果對於審判的結果不以為然 可以循上訴 訴諸輿論....的手段
既然勤務組兄 在NO:91_67 針對razor 沒風度 沒品 羞辱了就事論事的精神的指控 小弟無法接受
小弟的風格不容於這個版面的生態
主人與客人起衝突 不論是非黑白與否 客人滾蛋是理所當然的事 不論如何 小弟還是非常尊敬
茶館的各位網管再抵禦對面文攻武嚇所做的努力

我想我在茶館的去留與否 在NO:278_27已經講的很明白 我只能說 祝您好運 請在一個月內將小弟在茶館的所有發言內容連同新舊版面 資料庫的內容 全部刪除 一個風度 沒品 無法就事論事的人所講的言論 沒有任何存在這個版面的必要


NO:91_75
勤務組  於 2003/10/26 02:33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razor兄
本版是跟你的有些觀點不合﹐但沒有請老兄滾蛋
我還是持我原來的看法﹐但除此之外﹐我很歡迎老兄加入本版討論

>一個風度 沒品 無法就事論事的人所講的言論 沒有任何存在這個版面的必要

我只是指出老兄在某些帖子文章是如此﹐並沒有說你全部的文章是這樣啊﹖

先說到這﹐容小弟找時間再談


NO:91_77
cobrachen  於 2003/10/26 10:03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上面這一篇如果網管認為不妥,就請刪除,我絕對尊重網管的處理。

茶館最近幾個月以來的討論內容和過去相比較是一個怎麼樣的走向,只要在茶館待久一點的人多半有點感覺,雖然感覺不見得大家都一樣,我相信和我的想法接近的人也是存在的。一個能夠持續討論下去的題目,不光是需要一個好的題目,也不光是需要有懂很多的人在其中發言,更重要的是整個討論串需要能夠持續維持一個鼓勵多數人發言,而不是讓人卻步的氣氛不斷的發酵。

有人可能會說,茶館有flak,有貓貓,有雪風...幾位,但是,你想把他們累死嗎?一個能夠持續成長的討論區不是單單幾位重量級的人物的存在。以理性討論,能夠容忍不同看法與意識型態的環境,才會在外界環境不斷變遷下繼續地成為吸引其他人的天堂。茶館想要怎麼走,每個人都有責任,而不是丟給管理員。同樣的,你想把他們累死嗎?累死了就大家關門大吉,也不必討論了。

如同SANJYSAN所言,很多對大陸的東西的討論當中,情緒性的發表多於冷靜觀察與分析。當一個人口口聲聲說對岸是最大的敵人,而卻又拒絕對任何公開的資料進行任何冷靜的觀察,在第一步上我們就已經輸了,還要談什麼其他深入的研究呢?寶貝是自己挖出來的才是真的,不想挖的也沒有必要冷嘲熱諷的教別人不要挖。一個人眼中的垃圾可能是另外一個人眼中的寶貝。這就是理性研究與討論需要保持的態度。


NO:91_78
勤務組  於 2003/10/26 11:40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cobrachen兄
個人必需刪除NO:91_76﹐請見諒

NO:91_79
cobrachen  於 2003/10/26 11:57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無妨。我已經表示過由網管作決定。個人沒有意見。

NO:91_80
勤務組  於 2003/10/26 12:07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razor兄
本版沒有跟老兄起衝突﹐只有認知上的歧異﹐更沒有要老兄滾蛋
老兄可以不接受個人的批評﹐而且個人沒有權利要老兄接受
個人的觀念很簡單
以後在本版發言﹐就算老兄不喜歡我們這種管理風格
也請參考個人之前的觀點﹐不要進行一些無謂的人身攻擊
很多朋友還是很喜歡老兄知識性的文章
如果本版的這些規矩讓老兄很不舒服
當然﹐您可選擇不來
若大家在他版遇到﹐還是朋友.nothing personal

本次與razor兄有關的交流就到此為止


NO:91_81
razor  於 2003/10/26 13:16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不論再虛擬的網路或現實社會 我一直堅持 專業的事要用專業的方法來解決 對於與SANJYSAN先生引起的衝突 我在此向SANJYSAN先生道歉 我要重申的是我並不反對解析對面的報章所透露的訊息 但是要有足夠的知識能力才能解讀出正確的訊息 對於SANJYSAN先生的解讀方式 例如用山頂雷達偵測J7的落地速度我還是表達非常不以為然的態度 如果這樣的態度還被cobrachen先生認為不是理性與討論所需的態度 我只能對cobrachen先生的專業性搖頭 有關razor對於cobrachen先生的法學素養的看法請詳見
前面的討論


勤務組兄 我想您誤會了 我不是因為您對小弟舉黃牌才主動求去的 在現實生活中 如果小弟到朋友家做客 如果主人指責小弟 沒有風度 沒品 行為嚴重羞辱了就事論事的精神 那麼小弟實在沒有待下去的理由 不論誰是誰非 這是對主人的尊重

既然有人指責網管偏袒小弟在貴網站的言行 還有很多人在看 在玩味 雖然razor與網管有認知上的歧異 小弟的作風有人身攻擊的傾向 但並不表示razor要把貴網站給搞垮才甘心
現實生活中 不管我是買菜的還是搞飛機 養豬的還是造飛碟 我的reputation 與 professions並不是靠網路的虛名建立的 茶黨沒有razor之前 還是活的好好的 沒有理由相信 razor消失之後 對茶館會有不良的影響 當然 那些被 razor 批判檢驗過神主牌們會暗爽 我相信他們這輩子很少會被人從法理上從頭到尾的檢驗 雖然在虛擬的網路上他們享有虛名

所以小弟從茶館消失 對razor與網管實際上是 win-win situation, 從此網管可免疫於對razor偏袒的指控 razor從此有更多時間享受生活
要徹底解決razor對茶黨管理上所帶來的麻煩 我認為完全把razor的發言從茶黨刪除 即可達到斧底抽薪之效
and this is nothing personal.


NO:91_82
 於 2003/10/26 20:35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如同SANJYSAN所言,很多對大陸的東西的討論當中,情緒性的發表多於冷靜觀察與分析。當一個人口口聲聲說對岸是最大的敵人,而卻又拒絕對任何公開的資料進行任何冷靜的觀察,在第一步上我們就已經輸了,還要談什麼其他深入的研究呢?寶貝是自己挖出來的才是真的,不想挖的也沒有必要冷嘲熱諷的教別人不要挖。一個人眼中的垃圾可能是另外一個人眼中的寶貝。這就是理性研究與討論需要保持的態度。

沒錯,仇恨的情緒容易造成狂熱的盲目.


NO:91_83
 於 2003/10/26 20:39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當然 那些被 razor 批判檢驗過神主牌們會暗爽
不如把以上意識形態批評的熱忱用於軍事討論,而且對其他網友也是福音.

NO:91_84
 於 2003/10/26 20:41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第三次來~第一次正常發言.多指教

NO:91_85
phiau_pck  於 2003/10/26 22:21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偷偷告訴妳喔~ 不要說『x國x亂x府』不然會.....

唉~~ 現在的尺度真寬 .........加太多cheese了好臭喔


NO:91_86
勤務組  於 2003/10/27 01:51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razor bro,
I only have half day left for this weekend.
I am going to take a rest.
Whatever happened happened.
Have a nice day. Peace.


NO:91_87
清潔工  於 2003/10/27 09:49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這幾天忙著越州搬家, 沒有能力顧著軍版, 疏於職守...
在此向所有網友致歉, 將在搬家事宜告一段落後, 加強對大家的服務

razor兄:

煩請您再想一想, 勿輕言退版...
很多網友(包括小弟在內)還常常自您提及的資料中獲得不少知識

您不妨就當休假, 過一陣子再來...我們全體網管還是絕對當您是好朋友

有容乃大, 請您再想一想, 不要馬上做決定


NO:91_88
Luke-Skywalker  於 2003/10/29 21:19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版規第三條寫得很清楚本版不代做軍訓作業
我發現有一個為寫軍訓作業煩惱的學生服務的網站
就是鼎鼎大名的軍武狂人夢(MDC, Military Dreamers Club)
其網址如下:
http://mbox.hchs.hc.edu.tw/~military/index.htm

http://mbox.hchs.hc.edu.tw/~military/indexmid.htm
在其著作權聲明第三條有列出:
3.軍訓報告、各種書面作業方面歡迎引用本站文章,但請列出本站網址、作者於明顯處,並且告誡勿引用過多,許多軍訓教官也都知道軍武狂人夢。


NO:91_89
Luke-Skywalker  於 2003/11/01 11:57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引述Toga兄之話

若只單純想發問, 請直接到新朋友加油站提問, 想開論武新攔, 請帶兩把刷子或三兩三.


NO:91_90
Luke-Skywalker  於 2003/11/01 18:44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來自「軍武狂人夢的phpBB」的連結
僅供參考
想歪者請自我了斷......

為什麼就是有人喜歡吵架呢?


NO:91_93
Luke-Skywalker  於 2003/11/10 17:00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再次呼籲

各類新聞欄均不接受回應
請至留言欄或相關討論欄回應

詳版規第八條之規定


NO:91_94
Luke-Skywalker  於 2003/12/17 23:21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我在一個航空迷的網站
看到一位網友(某雜誌社編輯)提出新聞剪報有沒有著作權或版權的問題
到底我們可不可以轉貼新聞剪報在各形態的論壇上
(以這裡為例)
想看看眾網友及版主群的意見如何?

另開一爐:轉貼的新聞是否合法?


NO:91_95
Luke-Skywalker  於 2003/12/18 10:35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轉載的報紙內容
一般都有日期、報社名、採訪記者大名
而為了日後討論及追蹤該份報導是否有沒有消失於無形
是否有留存網址的必要?

NO:91_96
Luke-Skywalker  於 2003/12/19 21:12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版主群到現在連一點意見也沒有
大概沒人理會那兩位網友所提出的意見了

NO:91_97
Luke-Skywalker  於 2003/12/21 12:04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我這四年看下來,都是傳播媒體在法院被告得多,而傳播媒體為原告的少之又少。若連轉貼新聞都算侵犯著作權的話,那麼在學學生也別用新聞剪報來做報告了。

NO:91_98
Luke-Skywalker  於 2003/12/22 22:34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剛詢問一位讀法律的網友,上述有關轉貼新聞剪報的問題,已經有了解答:

參照著作權法第六十五條的規定,轉貼新聞根本沒有什麼問題,只要有出處就好。

況且,依照本法之精神,既然網站是“公開展示”這些新聞,則著作權人就失去“專有”的公佈權,又轉貼新聞也非營利性質行為,所公佈的東西也非違反社會善良風俗的標的物。因此,既然已經有出處,那麼就沒有什麼可以說是違法的。

許多網站所公佈的所謂“法律規定”有些部分是法律上的誤解,有些甚至違反了公平原則。


NO:91_99
蛋餅  於 2003/12/23 08:00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我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是施行人民民主專政,共和體制的社會主義國家,不是大陸,不是内地....尊重鄰國的憲法對其國家基本要素的定義和闡述....

=======================
我願尊重中國唯一主權獨立國家,也願一改習慣稱呼大陸而稱中國,唯中國政府時時刻刻以武力相逼,難道這也是尊重「鄰國」的作法?


NO:91_100
Luke-Skywalker  於 2003/12/23 13:48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關於本欄NO:91_98,在一個航空迷的網站上放話的某家軍事雜誌社的某兩位大編輯,似乎不爽的樣子,而且一直在某網站反客為主、語帶威脅,而我請教的學法的網友又說了:

既然那位仁兄想要提到著作權法,那我就只好再說一遍。

著作權法第六十五條,是第四十四條到第六十三條的判斷標準。

也就是說,下列四個條件才是關鍵。

無論利用之目的、著作性質、所佔比例、對潛在市場價值之影響,我不知道哪一項不是合理使用的範圍?

第二十二條與第五十五條還是去看看吧,看看到底有沒有違法。

叫人家去念法律?這其實不必讀法律的人來回答,因為這是基本常識,當然如果有人連基本的常識都沒有的話,那我也沒辦法。

“要找答案,別問網友?”,只是,說這話的人自己好像也是網友。

總之,有什麼編輯就有什麼雜誌社,有什麼雜誌社就有什麼編輯。

現在覺得台灣的軍事雜誌為什麼成為黃昏產業,編輯的水準應該是很大的因素。


NO:91_101
Luke-Skywalker  於 2003/12/23 15:31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那位學法律的網友最後說了........

台灣的軍事雜誌本來是相當有水準的,作者中也不乏高手。只是,權力使人腐化,雜誌的名氣也是如此,當整個雜誌社都滿足於現狀,不思改良篩選文章,導致劣幣驅逐良幣,好的作者不想留下,離譜的文章越來越多。網路的發達使得廣大軍事喜好者有另一個選擇,雜誌社不思好好經營自家網站,又該是誰的責任呢?


NO:91_102
SSN.Akula  於 2003/12/23 15:56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老大........ 冷處理好嗎.......

NO:91_104
Luke-Skywalker  於 2003/12/23 20:31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SSN.Akula  

我是在冷作,無奈對方一直在熱鍛........


NO:91_105
ryan2181  於 2003/12/23 21:49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那給他淬火一下.....

NO:91_106
Luke-Skywalker  於 2003/12/23 22:41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關於新聞照片的問題,這位咱們IMFS中學法律的網友還說了.........

根據著作權法,當然有包含攝影著作(也就是照片與影片)在內。 第六十五條是判斷的基本原則,所有相關條文都要以此為基準。

一般法律判斷是否違法的情形如下:
先判斷是否有符合法條所說的情形(構成要件該當)→檢查有無阻卻違法(也就是有符合不算違法的情形)→確定有觸犯法條。

現在這種情形不算違法,因為在第二階段就已經阻卻違法了。所以,網站說的未經授權觸法的情形是建立在沒有合理使用(也就是符合阻卻違法)的情形之下。不過要註明出處倒是真的,這樣就更不會有糾紛的可能性。其實今天的問題完全不是問題,卻讓大家浪費這麼多時間來討論。都是那位仁兄不知法律的適用,而且其他人也似乎被說服了,才會出現這種法律問題。

還好路克兄有問,不然的話真相可能會被蒙蔽。所以,大家應該可以安心貼軍事新聞了吧。


NO:91_107
秋瑩拭水不夜天  於 2003/12/24 02:25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TO 貓貓 :

有個語言使用方面的小問題想和妳討論一下 . 中文的驚嘆號(!)不是拿來隨便用的 . 使用的目的是在表示強烈情緒 , 如感嘆(ex: 我好窮喔 ! 錢快花光了 . ) 驚喜 (ex:好漂亮的禮物喔 ! ) 激動 ( 軍事茶館最棒了 ! ) 或是不禮貌/憤怒的言詞 (ex : 你真是笨! 你最好乖一點! 我真想揍這個壞小孩! 我受夠了! 不要逼我動手打人! ......)

長期觀察妳的發言風格後 , 我覺得妳使用驚嘆號的次數似乎已幾乎到達氾濫的地步了 . 這樣子很容易讓人誤以為妳的姿態相當高傲 , 或是情緒容易激動 . 我擔心會引來不必要的爭端 .

而妳經常使用的句末語助詞呢好像很少替換 . 其實中文有許多語助詞嗎 耶 吧 呀 ......都可以拿來使用 . 甚至有時候這些語助詞乾脆刪除不用都沒關係 . 貓貓不妨考慮在討論時多多練習妳的中文 , 並修正發言的方式 , 我相信這對妳不會帶來壞處的 .

至少 , 中文系的學生對這些東西的使用方式還蠻敏感的 .


NO:91_108
Luke-Skywalker  於 2004/01/21 15:38
Re:新朋友與老朋友請進........(3)

一則關於在各網站附屬論壇上使用注音符號的討論:
http://mdc.idv.tw/phpbb2/viewtopic.php?t=1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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